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由合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全资企业。公司由政府授权,以政务数据为核心,负责政府重大示范性应用工程建设、全市数据资产平台运营及大数据生态体系的培育,为合肥市打造国内领先的大数据产业高地奠定基础。
为遴选优秀的法律事务机构为公司及公司重点子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司本次公开招采,参与遴选的单位应具备法律规定的从业资格及所办事项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司及公司重点子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预算:10万元(不含)/年,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
常年法律顾问每周坐班1次,派驻坐班的律师需专职律师,非实习律师,每次半天。
二、常年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常年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2.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3.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5.其他义务。
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将予以解聘,并记入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和个人诚信档案,通报律师协会或者所在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五、评比方法
公司对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将对其服务质量进行一次评价,评价达标后可续签。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比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标内容 | 评标分值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费用报价 | 15 | ①每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不超过10万元,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评标价,等于基准评标价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一万(不足一万按一万计算)加1分,最高得15分;每多一万(不足一万按一万计算)减1分,最低得5分。 |
2 | 事务所基本情况 | 20 | ②投标人执业律师总数:100人及以上得2分,每增加30人加1分,最高为5分。 |
③投标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得8分。 | |||
④投标人(含总部)获得全国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的得3分或投标人(含总部)获得司法部或省司法厅奖项的得3分。 | |||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行业协会、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行业处分等处罚,得4分。 该证明由投标人提供。 | |||
3 | 相关从业经验 | 20 | ⑥投标人近5年至少办理过5件安徽省属、合肥市属国有项目法律服务(指非诉讼专项或常年顾问)的,得5分;每增加1件得1分,最高为10分。 |
⑦投标人近5年至少办理过5件安徽省属、合肥市属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指诉讼代理)得5分,每增加1件得1分,最高为10分。 | |||
⑧投标人拟指派顾问团队成员近5年有办理过10件安徽省属、合肥市属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诉讼和非诉专项或常年顾问)得2分,超过10件的,每增加一件得2分,此项得分合计不超过10分。 | |||
4 | 派往聘方的顾问团队背景及工作方案 | 45 | ⑨投标人拟指派顾问团队成员近5年有办理过大型诉讼(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或非诉法律事项(指IPO等)的,每一件得2分,最高为10分。 |
⑩根据投标人的工作内容,从项目团队实力、服务范围、可操作性、服务承诺等维度进行比较和评判,关注顾问团队是否兼具服务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5G等类型企业法律事务等内容,该项最高为25分。 | |||
总计 | 100 |
备注:
1.投标即表示投标人承诺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评分标准中所需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未能提供的不加分。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大型非诉项目是指改制(或重组)、IPO(或上市)等非诉项目,大型诉讼项目是指涉案标的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请根据①至⑩项顺序提供评比材料,分项对材料进行标注。
六、支付方式
年度服务后一次性支付;中标单位需承担公司外部评标专家本次评审费用(总计不超过2000元)。
七、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参选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4.报价函
5.服务方案:提供符合本单位实际,内容详尽、方法科学的服务方案及计划。
6.供应商其他相关资质材料。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八、响应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全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活动,并以此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本次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供应商(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
服务商名称 | |
总报价(元) | ¥ (大写: 元整) |
其他说明:
|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本单位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②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九、联系方式及日期要求
响应要求: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一份)寄送至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中安创谷产业园D9栋6层
联系人:桂经理
联系方式:13061980981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