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安康码+公共场馆预约开发服务
(二)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三)项目单位: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预算:9.6万元
二、服务内容
合作期间,供应商单位须根据本公司需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支持多租户的安康码+公共场馆预约软件开发服务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功能模块 | 预估人月 |
用户管理子系统 | 对接公众号平台,实现对游客微信名、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的全面管理。 用户信息管理 系统管理员通过后台可查看用户信息。 个人信息 展示会员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可以修改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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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子系统 | 配置场馆基本简介信息、预约须知信息,同时可以配置预约量、预约时段、开放时间、瞬时最大承载量等信息。已配置的预约时间段、预约量等信息对用户预约行为进行约束,超出时间段或超过预约量的预约订单直接失败。 基础信息配置模块 可配置场馆名称、管理员名称、管理员手机号、单日最大承载量、场馆简介、入馆方式、开放时间、首页图片等信息,配置完成选择保存可以实施站在在线预约子系统前台。 游览时间配置模块 可配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提前预约天数、可预约天数、预约周期等信息。通过新增运营时间功能可实现将一个工作日划分为多个不同的运营时间段。通过周期可配置闭馆休息时。通过提前预约天数可配置游客从预约当日其可选择的天数。 |
在线预约子系统 | 在线预约子系统关联场馆管理子系统中配置的信息,游客可预约已配置的时间段游览名额。游客预约在线预约时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人脸照片等基本信息。在线预约子系统需判断用户身份证号是否符合国家身份证号生成规则,避免恶意挤占预约资源。预约成功后所有信息在订单管理子系统内留存,并通过互联网将姓名、身份证号、人脸照片下发到人脸识别子系统中。 预约首页 展现预约须知、参观预约、我的预约、个人信息等按钮,展示李鸿章故居简介内容。 预约须知模块 展现提前配制好的预约须知,包含已完成配置的开放时间、票务信息、文明游览须知等信息。 参观预约模块 在线预约模块主要功能,填写完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人脸照片,选择预约时间,下一步提示预约成功信息。 我的预约模块 查看本账户下所有的历史预约记录,可对未游览订单进行取消操作,可对已取消订单进行删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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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管理子系统 | 通过集成具备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的智能门禁子系统,接收在线预约子系统、现场预约子系统发送的游览游客信息,游客通过刷身份证、人脸识别的方式完成入馆游览操作。当游客通过智能门禁子系统后,智能门禁子系统将游客游览信息回传至订单管理子系统,订单管理子系统更新订单状态信息。 |
智能门禁子系统 | 通过集成具备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的智能门禁子系统,接收在线预约子系统、现场预约子系统发送的游览游客信息,游客通过刷身份证、人脸识别的方式完成入馆游览操作。当游客通过智能门禁子系统后,智能门禁子系统将游客游览信息回传至订单管理子系统,订单管理子系统更新订单状态信息。 |
客流量统计子系统 | 通过智能门禁子系统采集到进馆人员数量信息,通过客流量统计子系统统计到出馆人员数量信息,用进馆人员数量减去出馆人员数量统计目前场馆中的在馆人数。 |
人流量预警子系统 | 当客流量统计子系统统计到的在馆人数大于预设的瞬时最大承载量时,系统自动向管理人员告警。 |
统计分析子系统 | 对接订单管理子系统、客流量统计子系统等相关数据,统计并展现场馆当天预约人数、景区实时客流量、当日入馆人数,并对年龄段、性别、游客来源地、未来七日预约数量趋势进行分析展现。 |
三、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负面清单,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子灵 18260052227
邮箱:songziling@bigdatahefei.com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安徽省创新馆2号馆北侧2楼;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五、报价要求
项目总报价不超过9.6万元,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单位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本公司追加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合理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在符合本公司服务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一方中标。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供应商须在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将所有响应材料纸质封印并邮寄或送至我司,逾期响应无效。
2.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联系本项目联系人。
八、供应商报价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报价表 | |
二 |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 |
三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
四 | 技术服务方案 | |
五 | 其他文件 |
附件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范围 | 所有费用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包括了所有服务及其配套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附件2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信息 | 企业全称 | |||||
企业基本信息 | 公司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在皖设立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分类 | |||||
企业规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
企业性质 | 所属产业 | 所属行业 | ||||
是否特殊企业 | 就业人数 |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数 | ||||
上年收入缴费等信息 | 上年营业收入 | 上年利润总额 | 上年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 | |||
上年缴税总额 | 其中增值税 | 其中营业税 | ||||
其中所得税 | ||||||
上年缴纳社会保险总额 | 其中缴纳养老保险 | 其中缴纳医疗保险 | ||||
其中缴纳失业保险 | 上年缴纳住房公积金总额 | |||||
供应商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为便于成交后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请填写完整。
2、谈判项目产品中如无节能、环保产品,对应金额填“0”。
3“分支机构分类”对应填写“分公司”、“办事处”“其他分支机构”。
4、“企业规模”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注册资本”、“总资产”等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6、“企业性质”对应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
7、“所属产业”对应填写“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8、“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其他”。
9、“是否特殊企业”对应填写“军转自主择业创业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再就业扶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监狱企业”、“非特殊企业”。
10、“上年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是指上年全年参与政府采购谈判,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总和。
11、“上年缴税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税款总额,“其中增值税”、“其中营业税”、“其中所得税”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金额。
12、“上年缴纳社会保险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金额总和,“其中缴纳养老保险”、“其中缴纳医疗保险”、 “其中缴纳失业保险”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金额。
附件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3、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4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5
其他文件
提供符合谈判邀请(谈判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业绩
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
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