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捷开发能力持续提升,现征集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和大数据技术合作伙伴,建立公司信息化技术合作伙伴库,助力我司项目建设。
一、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为公司提供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和大数据等方向的技术服务。包括项目的设计、开发、实施及售后服务,并按项目阶段向公司提交项目成果以及满足项目目标和相应的技术、业务、安全要求的文档资料。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1.为确保信息化项目信息、数据安全等,供应商在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前,需和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公司同意,不得泄露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2.承担服务委托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每个委托项目根据业主需求配置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服务团队,按公司要求进行驻点办公,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3.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定期对相应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项目建设单位从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规章制度遵守和信息安全等方面对项目服务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4.承担项目技术服务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供应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明确的技术服务时限要求完成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并报送公司。因供应商过错以外的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间到期日的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同意后,应在公司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任务。若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技术服务需完成时间提前,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相应提前完成技术服务任务,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和配合。
5.公司受理对有关库内供应商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并组织有关机构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理。
6.供应商出现擅自泄露项目资料、出具虚假报告或其它影响项目评审的问题,公司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委托机制
承担具体事项技术服务任务的供应商,依照以下规则和程序确定。
1.对于需要委托的项目或需要采购的人力服务,每次对纳入供应商库所有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比价,供应商根据公司需求提交响应文件,公司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承接机构。
2.如供应商出现人员不足、技术水平有限或设备问题、公司对提供服务不满意等情况,公司有权决定与该供应商终止技术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3.因特殊情况一段时间内不能承接项目技术服务委托的,供应商需提前15天,以专函形式告知公司,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暂停参加相关的技术服务;暂停委托后又重新具备承接委托条件时,需提前15天,以专函形式告知公司,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继续参加相关的技术服务。
4.对有重大影响的业务系统或建设内容较复杂、有特殊要求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库内指定方式确定项目成交供应商,或同时指定多家供应商,分标段(分包)提供技术服务。
三、 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是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
(二)供应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及以上的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大数据领域开发且完成验收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本次征集入库: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信用中国”上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四、选取标准
对于供应商入库征集,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择优筛选评分6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50的供应商作为公司信息化技术合作伙伴。
五、 联系方式
贾经理
联系电话:15155930980;
邮箱:646163183@qq.com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D9栋6楼;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六、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评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100分。评选工作将由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织,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本次的评选工作。由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对于通过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得分及排名确定入库的供应商,具体评定要求及得分占比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说明
供应商须在2022年9月20日(星期 )17:30前将所有响应材料纸质胶装,正本1份,副本1分,密封提交,邮寄或送至我司,逾期响应无效。
八、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附件: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合作伙伴征集入库公告.doc